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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长久(九)久(九),那就顺耳多了。
萧靖提着一个竹篮子,里头装着红烧肉和好几罐猪肝粉。他洗了个战斗澡,去去厨房里的油烟味,然后收拾得人模狗样的,坐着马车就要去皇宫。
他身上挂着尚书令的官职,但上班开会还用不着他。说到底原身还是个十四岁的初中生,就这年纪毛都没长齐,他有资格决断国家大事吗?
只因为他是皇帝的亲弟弟,才走后门能当大官。萧靖也懒,干脆连到单位摸鱼都没去。
大家都心知肚明。
初中生应该干什么?
吃好喝好,积极锻炼身体,尊老爱幼,那就是为国家做贡献了。
他来得时候不巧,高洋正在太极殿开会。他先是去到太后的仁寿殿,昨日他派人送了两条大猪腿过来,不知道亲妈吃了没。
“母后,好吃吗?”
“好吃。”
娄太后都五十岁了,她是一个传统的鲜卑女人,更爱吃牛羊肉。她见儿子一片孝心,不忍心让孩子失望,明明不爱吃都说好吃。
“母后,儿臣带了红烧肉过来,您要不要赏脸尝一尝?”
萧靖不等人回答,就让太后身边的嬷嬷去拿蒸饼过来,再要了一个烧茶煮水的小炉。小火炉上面架着装肉的小瓷坛,慢慢煨着,肉的香气很快就飘出来。
娄太后眨了眨眼睛,道:“好香啊……”
她突然发现猪肉居然也变得有滋有味的。
萧靖等到肉汤冒着小泡,咕噜咕噜沸腾的时候,把火一关,将连肉带汤全倒在盘子里,亲手端上去给亲妈。他介绍道:“此肉颜色焦红,故名作红烧肉,不仅肉的味道极品,连汤汁也十分美妙……”
都不用他说,娄太后无师自通地将蒸饼蘸着肉汤来吃。
她都一把年纪了,老公也没了,完全不担心自己发胖失宠的问题。太后娘娘的胃口好,红烧肉连吃了三块,肉汤泡饼吃了一个。
这还是她吃了早饭的情况下,不然她能吃更多!
“这个红烧肉的味道好,比昨天烧的猪腿好吃多了。”太后捧着消食解腻的茶水,“步落稽,你留下方子,我让他们把猪腿也这样烧。”
“好。”
萧靖的心思灵动,他写了一道红烧蹄膀,再来一道的肉丸子的方法。红烧蹄膀的滋味不输红烧五花肉,而猪大腿不如蹄膀滑嫩,添加肥肉剁成肉丸子,不会浪费。
北齐皇族不禁牛肉,用猪肉和牛肉混合的肉丸,更好吃。
他留下一罐猪肝粉给太后,说吃了这个能明目补血,让她一周吃一回,放在肉粥里拌匀了吃。
“这是何物?”
娄太后很好奇,她打开猪肝粉的子,里面的东西看着就跟……泥土差不多。
当儿子的,总不会喊亲妈吃土吧?
“这是猪肝烤的粉,您眼睛不好,都是以前做针线活熬的,吃这个能补补。”原身的记忆中,娄氏年轻的时候经常给孩子们织布裁衣,“母后的眼睛不好,儿臣恨不得不要这衣裳,好让母后轻松几分。”
少年说着,眼眶都红了。
这是高湛留下来的真情实感。
娄太后拿帕子擦了擦眼睛,她生了那么多个儿子,唯独步落稽最贴心。那时候高欢在外头打仗,不管嫡庶,她都亲手织布给孩子们做衣裳。
还有将士们的军服,也是她领着婢女和家属妇女们做的。
这为她赢来了好名声,高欢因此更敬爱她。旁人看着都觉得夫妻恩爱,无人能动摇她在神武皇帝心中的地位,殊不知她耗费了多大的心力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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