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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3章
信是信使送来的,这大概是句废话,不过在修罗道,信使是个极其特殊的职业,他们可以自由穿梭于三十国的仙宫,兵营,这里的信使分两种,一种是骑马的信使,一种是走路的信使。
后者当然强于前者。
骑马的信使,骑的是【奔雷马】,这种马据说能日夜疾驰十万里,奔雷马昂贵,即使最低劣的品相,其单价也高达千两黄金,可就算如此,骑马的信使为了保证信件的急速送达,往往能在三五天内跑死十匹奔雷马。
其实国内通信用信鸽就能实现,不用花一分钱,跨国通信就很昂贵了,鸽子飞不了那么远,路上极容易遭遇猛禽的捕食,即使运气足够好,信鸽从最近的邻国起飞,想飞到我手中也得是三五个月以后的事了。
这时候就很有必要雇佣信使了,而信使在路上的开销,包括马匹的折损,也全部要寄信人来买单。
让我们姑且这么计算,跨国信件,雇佣骑马信使送达的话,最便宜也得三五万两黄金起步。
但相比第二种走路的信使,骑马信使就显得很廉价了。
走路的信使,放眼整个三十国也只有区区五十人,这五十人掌握着一种名叫【腾云驾雾】的仙法,别被它的名字所迷惑,腾云驾雾并不能让信使飞行,却能让他们以步行的方式轻松日行百万里,如果是加急信件,信使的极限可达到日行五百万里。
很多人对这个数字没啥概念,五百万里,是绕行赤道125圈的距离,可是在修罗道,这只是一段微不足道的短程。
走路信使的价格是固定的,无论距离长短,你只需一次性支付给他们四十万两黄金,他们就保证以最快,最安全的方式把信件送达,可笑的是,阿修罗平民血拼十辈子也赚不到的金山,却只是皇族们贴在信封上的薄薄邮票。
而今天给我送信的信使,不属于以上两者的任何一种,阿修罗给他们起了一个朴素的称号:行者,行者实在太超凡了,太稀少了,前两种信使能用金钱描绘出价值,行者不行,你永远没法用金子收买行者,你想使用他们的服务,你要支付给他们比金子更贵重的东西。
你更无法用任何速度或时间单位去描述行者的高效,如果硬要我来描述,我只能这样说——当寄信人沾满墨汁的钢笔刚在信纸上按下第一道比划时,这封信就已经被行者寄走,被收信人拆开阅读了。
这大概是精神病人的发言,你不服,你非要我把这件事讲的明明白白的,我告诉你,就连奔腾不息的时间长河,也追赶不上行者的脚步。
那是一个大雾的清晨,挤满高级将领的大帐中喧嚣吵闹,我披着件叫不上名字的袄,整个后背无精打采地塌陷在座椅深处,闻着马粪,鲜血和金属混合的怪异气息,喝着有羊膻味的奶酒,抽着棉花叶子卷的烤烟,耳边响彻着军汉们粗放的拍桌声和笑骂声,各种脏话不绝于耳,他们管这个叫早餐会,我要是知道早餐会开在肮脏的羊圈里,我根本不会来。
可是我又能去哪呢?不把血月的事琢磨明白,我是不打算回仙宫的。
这时,行者掀开帘子走了进来,他一进来,嘈杂的大帐瞬间一片死寂。
所有人都冲行者瞅去,那大概是个身穿白衣白裤的瘦弱青年,青年的长发许久不梳理了,结出层层叠叠的毛球,脸上戴着一副绘了狐狸须的深绿色金属面具,面具上的三个孔洞开的极其怪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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