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晚上,他准备出门赴约的时候,家里的狗非要跟着出来,怎么赶都赶不走,他也没怎么为难,干脆直接牵着出来了,反正他们约好见面的地方也不是什么正规的场合,就是俱乐部附近的一个花园,带着狗也没什么。
将车子停在俱乐部的停车场,宁箴便牵着狗朝花园走,路上不少人驻足流盼,他都不甚在意,像是已经习惯了被人观赏。
他养的是一条温顺的……土狗,是的,就是那种街上随处可见的大黄狗,他牵着大黄狗到达花园时,盛潮汐已经在那里等了。
不同那日在海边,她今天穿的很暖和,大衣长裤加雪地靴,长发披肩,围巾系得严严实实,这才是女孩子该有的样子,那日在海边的打扮,他其实也不怎么欣赏。
但至少,他尊重她的工作。
盛潮汐可以从他的言谈举止间感觉到他的尊重。
他出现的第一时间她就发现了,站起来等候他过去,他坐下之间,从大衣口袋取出手帕垫在了椅子上,她以为他有洁癖,片刻后却见他转了个位置,指着那里说:“坐。”
居然是让她坐的。
盛潮汐有些发怔,宁箴直接越过他,牵着狗坐到了另一边。
她低头看着他那昂贵的衣裳,心道,自己这破衣服,他又何必介怀她坐不坐脏呢?
“你的钱。”
他不管说话做事,都直奔主题,从不兜圈子,刚坐下就把钱递给了她。
盛潮汐接过钱,目光扫过他的狗,轻声说:“它很可爱,叫什么名字?”
宁箴使劲拉着自己的狗,不为什么,只因这只蠢狗不停地往盛潮汐身上爬,兴奋得不得了,就跟色狼见了美女似的,但天知道它是只母狗,而且已经绝育。
“就叫阿黄。”
宁箴到底是宁箴,即便狗狗如此不争气,他依旧面不改色,最后见它实在愿意挨着她,干脆放弃了拉扯。
“不好意思,它似乎很喜欢你。”
他脸上笑容很少,这会儿还皱起了眉,也不知道是不是不同意阿黄的擅自喜欢。
阿黄挺激动地两条爪子搭在盛潮汐地腿上,吐着舌头叫了两声,像在附和宁箴一样。
盛潮汐对动物一向比对人和蔼和亲切,因为她知道动物不会给人分三六九等。就像现在这样,这只狗很喜欢她,她也一点都不嫌弃它的亲近,抬手轻抚它的头,一人一狗相处得甚是融洽。
“我家里有只猫,和它性格挺像的,特别粘人,都不像只猫。”
盛潮汐低声说着,脸上的表情十分温柔。
没有浓妆的遮挡,她本来的样子显得非常好看,宝蓝色的大衣,长卷发,唇上应该没有擦口红,但还是很润很丰盈,颜色也很好看,眼眸修长而漂亮,眼神温柔似水,顾盼生辉。
只是,她生了这么一双桃花眼,看谁都像含着三分情,再加上她的职业,很容易让人觉得她很轻浮,人尽可夫,也不知是好是坏。
“为什么养只土狗?我以为像你们这样的人会养名犬,纯血的那种。”盛潮汐见他不说话,就侧头望向他,她发现他也在花园昏暗的路灯下回望着她,眼神很礼貌。
“捡来的。”
他回答的很简单,解开了阿黄身上的绳子,它长得个头不算太大,也不咬人,在花园里跑得很欢实,也懂得避开人群,尤其是避开小孩。
转了一圈它就跑了回来,居然不回主人那里,非要赖在盛潮汐这边。
“它是真的喜欢你。”宁箴想起每次他出国打比赛,把它寄放在姚垣舟那里时,它鬼哭狼嚎的样子,忽然说,“一月份开始我要出国打比赛,如果你有时间,可以帮我照顾一下它吗?”
其实本来已经和姚垣舟说好了的。
但看到阿黄这么喜欢盛潮汐,他忽然又改变了主意。
养猫的人,性格多少有些自虐,会对动物很好,应该也会对它好。
他手心的蔷薇[娱乐圈] 我想我是喜欢你 我的Omega 是个小辣椒 绿茶白月光同我私奔了 离婚后我成了万人迷 穿成恶女后每天都在洗白 轶吻冰倾 综影视之女配她又在享受人生 我喜欢上了闺蜜她小叔 奇货 [原神]执行官弃暗投明的千层套路 大唐作死之旅 重生1973 穿书女配,爆料躺赢 火影之我居然是丁次 厉明霄颜姣姣 暴躁小龟今天也在找人干架 我的绝色邻家姐姐 穿成反派魔尊的契约剑 华灯之上
...
...
...
男人一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事里包括服一次役,当一回特种兵,和世界上最强的军人交手。还有,为自己的祖国奉献一次青春,为这片热土上的人民拼一次命。这些,庄严都做到了。(此书致敬每一位曾为国家奉献过青春,流过血洒过汗的共和国军人!读者群号764555748)...
一朝重生,亲爹从军阵亡,亲娘病死,留下体弱的弟弟和青砖瓦房几间。无奈家有极品亲戚,占了我家房还想害我姐弟性命!幸得好心夫妻垂帘,才有这安稳日子过。偶然山中救得老道一位,得其倾囊相授修得一身好武艺。骤闻亲爹消息,变身潇洒少年郎,入了天下闻名的孟家军,立军功当将军,可是那个总阴魂不散的小王爷是要搞哪样?虾米?威胁我?...
一张从始皇帝皇宫流传出的长生不老药地图,解开不死不灭之秘。一代名将,将守,从万人敌,到无人敌的重生之路!九龙吞珠读者交流群721466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