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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采访无趣至极,面对蜂拥而至的话筒,黎风闲一一应付下来。都知道他不擅长做这些事,但必要的情况下,他可以把它们处理好。
「喂!」方新元一脚踹在茶几上,茶杯杂物颠了下,哐一声,「你听没听我说话?」
「听了。」黎风闲一块块拾起地上的瓷片,攒着屯着扔进垃圾篓,到方新元边上时,他垂低睫毛,眼瞳跟着往下。
那样子有几分俯首帖耳的意思,方新元冷笑出声,心道听个屁的听了,犟得比死人还僵,他两条腿一让,搭到茶几上,懒得挪位置。
黎风闲捡起他脚下的几块碎片,掌心一不小心挨到尖锐的边缘,浑圆的血珠立刻涌了出来。方新元烦躁地揪了下头发,从茶几上捞过纸巾盒扔给黎风闲,「你弱智吗?非得拿手捡?」
黎风闲抽过一张纸按在伤口上,静了几秒,再开口,是很轻的声音:「你以前不是问我为什么想来闲庭吗?」他说,「我来闲庭是因为黎音。」
「妈的!」方新元真想撬开这货的脑子看看里面装的是哪国的水,「腿长自己身上想去哪儿去哪儿啊,黎音又不能把你绑回来,你怕个什么劲儿?」
「和你一样吗?」黎风闲面无表情问。
方新元顿了下,想起自己来闲庭是另类意义上的离家出走,而现在,他正用同样的方法怂恿黎风闲。他嗤了声,仰躺在沙发上,视线飘远,落到窗台一角:「你他妈懂个屁!」
换了几个姿势还是觉得别扭,方新元清一声嗓,磨出变声期特有的嘶哑感:「我的意思是你又不喜欢唱戏,为什么一定要留在闲庭?干点别的什么事儿不好吗?」
黎风闲与他视线相交,眼底一片清寂:「谁告诉你我不喜欢唱戏?」
夏夜的虫鸣海潮般涨大了,一浪一浪地钻进方新元耳朵,在这场单向且虚张声势的发泄里,他难得成为沉默的一方。
过了很久,方新元自嘲似的笑了声:「对,你喜欢,你喜欢唱戏。」他眼睛挑向黎风闲的脖子,问,「这样的也喜欢?你懂什么叫喜欢吗?」
这一次黎风闲没有再回答他。
为什么不反驳呢?方新元懒得问他。
媒体对黎风闲的赞词来来去去都那么几个,字典翻烂了都翻不出新花样。黎风闲确实是个天才。然而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差,黎音就是最好的例子。
和普通人不一样,他们能将不喜欢的事做到尽善尽美,能在极致痛苦的时刻体会到快乐,同样地,他们无法喜欢一个人丶或者喜欢一件事,他们的大脑会自动过滤掉无用多馀的情感,把所有感知切割为一帧帧可视数据。
他们能解释,却无法亲身验证。
如此下去,再正常的人也有发疯的一天。
他想,黎风闲早晚也会步黎音后尘,变成疯子,不,他现在就是,只是疯得没那么外露而已。
窗外电闪雷鸣,没关拢的窗户缝儿里吹进来一点草叶腥气,方新元瘫在沙发上,双手枕在脑后,盯着天花板发呆。黎风闲一个人把客厅清扫干净,一切又归于平静。
「你这灰姑娘当得真敬业。」恍惚之中,方新元想到了这么个童话故事,他瞥了眼墙上的钟,又说,「快十二点了,你的南瓜车呢?」
黎风闲终于为之所动。他叹了声气:「你不去洗澡吗?」
哦对了,他要洗澡。方新元从沙发中起身,光着脚走路,经过拐角时,他看了眼倒在墙下的奖杯。
做工还挺结实。方新元弯腰捡起,重新系好散开的丝带。
「喂。」方新元转身,隔空望向黎风闲,把奖杯往前一递,「收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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