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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第1页)

“之前赢的很爽是吧?”

薛神将悠哉道:“是陈兴远,也就是陈国开国先祖。”

“当年在江州城埋藏的好东西哦。”

“我想,你一定有兴趣。”

薛神将嘴角一点一点勾起,微微摊开手:“当年我和他都被中州的皇帝忌惮,我性格疲懒,都已经留下了这样的手段,他的性格,怎么可能没有藏点东西?”

李观一动作猛地一顿,薛神将悠然道:

“那是一只坐骑。”

“一头,麒麟。”

第89章麒麟动!

“麒麟?”

李观一蘸着浓墨的笔锋几乎要落在薛神将的脸上,却因为这两个字而顿住了,不只是因为这只存在于神话传说当中的异兽,更因为在越千峰的故事里面,太平公在讨伐西南区域之后,拿着夷人首领的珠子来到江南。

骑乘着的就是麒麟。

这样的神兽,陈国偌大,总不可能有两头。

薛神将微笑道:“是,麒麟。”

“你若是听说过陈兴远的故事,应该有一句,他曾经提着剑,斩杀过插着双翅的猛虎,北域的巨人因而狼狈遁逃,陈兴远成名,那你要不要想想看,为什么那一头背生双翼的猛虎会突然远离了住处,来到中原?”

不等李观一回答,薛神将已说出了理由。

“古来背生双翅的猛虎被唤作穷奇,在西南的区域有大傩,里面有十二神兽,穷奇就是其中之一,身躯大若城门,人的城池拦不住他,只是一扑能冲入城镇,吃人如按死蚂蚁一样。”

“咆哮如同惊雷,陈兴远提起剑奋战了三个时辰,将那一只穷奇杀死,最后一招摧山刺穿了穷奇的头颅,也让他的兵器升华为神兵,而穷奇之所以来到这里,都是因为他怀里那一只幼小的神兽。”

李观一道:“麒麟。”

薛神将道:“不错,麒麟,是走兽们共同尊奉的王。”

“如同猛虎,却又有龙的特性,鳞甲和皮毛共存。”

“陈兴远之所以选择了江州这样,远离中州的地方作为自己的封底,到底是为了避讳皇室,也是为了保藏这个秘密,当时知道这个秘密的所有人几乎都被他杀了。”

“除了我。”

薛神将微微笑道:“因为他打不过我。”

“当发现我把薛家的祖地挪移到他门口的时候,你没有见到,他脸上的表情比起唱戏的人都足,堪为大乐。”

李观一无视得意洋洋的薛神将,道:“幼小的麒麟?”

薛神将伸出手比划了下,道:“是,那时候能放到战袍里面,如同一个大狗子那么大,与其说是一头瑞兽,不如说是一只大些的花狸奴。”

“那还是一只火麒麟,如‘金被银床’的橘色狸奴儿一般。”

“看其大小。”

“我怀疑才刚刚诞生,就被陈兴远抓回来,自古善恶如同阴阳两端,共生共存,穷奇为恶,麒麟祥瑞,那一头穷奇守在那里,应该是为了等麒麟降世之后,将其吞吃,让自己成为更为纯粹的恶神。”

“陈兴远为了杀死穷奇,反而找到了麒麟。”

“他一开始很兴奋,自古神将,无不爱神兵,宝甲,异兽,麒麟在自古及今的异兽榜单里面,怎么样数都在前十,火麒麟虽然是五行麒麟,不是最初最本真的祥瑞。”

“可是对于神将来说,四足踏火,成年之后,可以凌空而行,咆哮之时,万兽服从的火麒麟,是比什么凤凰之类更适合冲阵的完美异兽啊,什么铁浮屠,一口火吐出去,都要化作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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