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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8章 后出师表(第1页)

延熙九年,十六岁的冯令看到一母同胞的阿姊与太子出双入对,羡煞旁人。

反正十六岁的少年郎君是羡慕了,终于再也按捺不住自己内心的青春躁动。

于是向自己的大人委婉地提出,想要一个陪侍丫头。

要求不高,甚至可以说得上是有些卑微。

卑微到这个陪侍丫头可以是胡姬——如果会跳胡舞那就最好不过了。

谁料到大人直接就拿书简砸自己,还叫自己滚。

这简直就是不讲道理!

梅姨跟随大人的时候,大人的年纪也正好是十六岁吧?

所以凭什么十六岁的大人就能有蛮女陪侍,十六岁的自己想要个胡姬陪侍就只能滚?

本想要得到父爱的冯二郎,非但不能如愿,反而有种痛失父爱的感觉。

十六岁的少年郎累觉不爱,无比心塞。

走出书房后,看着开始暗下来的天幕,冯二郎只觉得这个天空,正如自己灰暗的心情。

而此时的冯大司马,根本没有心情去管十六岁少年郎的青春伤痛。

当然,就算他知道了,也懒得去理会——妈的老子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跟诸葛老妖谈笑风生,指点江山了。

甚至在跟诸葛老妖拉扯个有来有回的同时,还能顺便拐个女保镖,再哄个小萝莉,手拿把掐。

你小子真要为了这点丁丁大的事要死要活,不用老夫出手,镇东将军的鞭子可不是吃素的。

真要不思长进……老夫的儿子虽然不算太多,但肯定也不算太少。

秋日的最后一个月很快过去,时间来到了延熙九年的十月。

冯大司马在十月的某次朝会上,给大汉天子上了一本奏表,名曰《出师表》——史称《三出师表》,用以区别丞相的《前出师表》和《后出师表》。

臣永言:

先帝深虑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故托丞相以讨贼也。

以先帝之明,量丞相之才,纠大汉志士,幸得天之佑,将士浴血,多经苦战,方能收复两京。

陛下虽还于旧都,然汉室犹不过复天下三分而已。

贼据河北,有残害之心;逆占东淮,有僭越之举。

丞相鞠躬尽瘁,呕心沥血,憾逝长安,非不自惜,顾王业不可得偏安,故冒危难,以奉先帝之遗意也。

彼时陛下与丞相托臣而弗疑,臣临危受命之日,寝不安席,食不甘味,恐负陛下与丞相之托。

今贼既失于西,又内讧于东,兵法乘劳,此进趋之时也。

谨陈其事如左:……

大汉天子览表曰:

“大司马身负举国之重,为国征伐多年,可谓远涉艰难;丞相之后,又尽心国事,可谓劳累神思。如今竟不肯安席,而欲再亲自临阵讨贼耶?”

大司马慨然道:

“臣受陛下托国事之重,又受丞相遗命,夙夜未敢有怠(此时的张大秘书吹了一个黑哨)。”

“今百姓安居乐业,将士渴望建功,贼人窃据河北,惶然不安,若王师趁势光复,则山东可传檄而定。”

“不就此时讨贼,恢复汉室,更待何日?”

忽见臣列中有镇北大将军,领兖州刺史,平阳县侯裴潜站出来奏曰:

“大司马用兵,可谓变化若神,所向无前,领王师平贼,必能一举而定。”

“然则河北贼人有太行山为恃,只需扼守险隘,虽一万守军,百万人亦不得过。”

“且伪朝太傅司马懿,颇善用兵,有临危制变之能,大司马不可不小心。”

“依臣观之,大汉精骑天下无双,拥兵雒阳,纵横山东无有阻碍,且南边又有吴国相助。”

“届时汉吴夹击,贼人定然一触可溃,大司马何不先易后难,先平山东再定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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