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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盆油渣一会儿便被瓜分得一干二净。油渣虽香,但战士们都浅尝辄止,留给贪嘴的小孩。池程只吃了两三块,有点腻。
猪油渣其实用来炒包菜更香。当然,前提是他们得有包菜。
筒子骨和平菇在铁锅中沸腾,汤已经渐渐变成乳白色,表面还漂浮着一层油珠,清香四溢,令人垂涎欲滴。
“池哥是加了什么?怎么炖成白色?”
“里面的菜是不是之前吃过的平菇啊,我记得那个味儿,特别香。”
“啧,瞧你没出息,有肉吃还惦记着菜。”
刚刚被油渣勾起馋虫的族人早就按捺不住,团团围聚在大铁锅前议论纷纷。
熊昱正蹲在地上,看着两盆明晃晃的猪油,好奇地问道:“池哥,这能吃吗?”
还未等池程答话,一旁的豹森摇摇头,“看上去不能,像雪一样,冻住了你看。”
清澈的猪油渐渐凝固,白泽色固体油脂浮现在眼前。
“不能吃,别动它。留着以后用。”
猪油可是个好东西,不仅可以炒菜,还可以用来做肥皂。不过池程现在可没这闲工夫。
打发了两人,池程走向铁锅。拿了双筷子轻轻一夹,筒子骨上的肉立马脱骨滑落浓汤中。
“可以吃了,叫开饭吧。”池程撒了一大把盐,用铁勺搅动了几下,随即朝旁边族人说道。
“好勒,”那人应声,随后朝山洞大喊一声:“开饭啦!”
众人闻声而至,各自拿着铁碗井然有序地排列。
四五个族人帮忙打饭,按池程的要求每位族人都分到了一碗热气腾腾飘着平菇的骨头汤和一块大筒子骨。
肉还没熏完,还有七八个族人没回来,只能等吃完饭出去他们。
兽人的饭量大,单单吃这一块骨头指定不够。
池程将剩余骨头舀到小铁盆盛放。铁锅还剩不少汤,他又给大铁锅加了半锅清水。
待水开后,池程又将早先削好皮切成块的木薯倒进锅里炖煮,这才端着碗走回小山洞。
野猪本身块头就大,筒子骨自然不例外。虽然只有一块,但分量是妥妥的。光这一块筒子骨上面的肉,剔下来都能炒上一盘。
碗口大的筒子骨正冒着热气,池程拿筷子夹下一块肉放进嘴里。
入口是炖肉淡淡的清香,口感非常嫩滑,还带油。加上干平菇的醇香,实在是越品越香。
待筒子骨稍稍放凉,池程顾不得斯文,直接用手抓着筒子骨啃了起来。吃骨头嘛,还得啃才带劲。
一时间,山洞族人个个都抓着筒子骨啃得津津有味。沾上油就用手背一抹,乐呵呵地继续啃。
“以后让池哥做饭吧,太好吃了。”狮实不由感叹,他一直吃饭只是填饱肚子,没想到吃饭也会变成一种享受。
“是啊,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马飞连忙将嘴里的肉吞咽下去,连声附和。
“别想了,池哥忙着呢。”豹森反驳道。
欢声笑语充斥在山洞的每个角落。
池程将骨头上的肉啃干净后,又用筷子掏骨髓。筒子骨炖煮的时间比较长,骨髓早就凝成块了,轻轻一拨,骨髓便滑了出来。
吃完又喝了一碗平菇汤,这会儿差不多已经饱了。可想到锅里的肉汤煮木薯,池程没忍住,又去舀了一勺。
彻底吃完后,池程靠着岩壁,揉了揉发胀的肚子,一本满足。
这一顿可以说是他来这个世界吃得最好的一顿饭了,吃肉吃到饱,关键味道还很好。虽然缺乏许多调味品,但动物和植物的原汁原味也是相当不错。
何况是他亲自做的饭。看来,想要吃顿好吃的,还得自己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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